可持續發展報告2024/25

附錄 VI I – 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 — 氣候相關披露內容索引 段落 描述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頁數)和備註 管治 5 在治理方面,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目標是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主體監察、管理和監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時所採用的管治流程、控制和程序。 6 為實現此目標,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 (a) 負責監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治理機構(可包括董事會、委員會或其他同等治理機構)或個 人。具體而言,主體應識別這些機構或個人並披露下列有關信息: (i)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責任如何反映在適用於該機構或個人的職權範圍、任務、角色描述和其 他相關政策中; (ii) 該機構或個人如何確定是否已具備或將後續培養適當的技能和勝任能力,以監督為應對氣 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而制定的策略; (iii) 該機構或個人如何獲悉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方式和頻率; (iv) 該機構或個人在監督主體的策略、重大交易決策、風險管理流程和相關政策時如何考慮氣候相 關風險和機遇,包括該機構或個人有否考慮與這些風險和機遇之間的權衡;及 (v) 該機構或個人如何監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目標的設定,並監控此目標的實現進展,包括是否 及如何將相關業績指標納入薪酬政策。 環保政策;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5-14);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為員工創造價值(40-48); 附錄 V – GRI內容索引(99-101) (b) 管理層在監察、管理和監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時所用的管理流程、控制和程序中的角色,包括: (i) 該角色是否被授權予特定的管理層人員或管理層委員會,以及如何對該人員或委員會進行監督;及 (ii) 管理層是否使用控制和程序監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如是,如何將這些控制和程序與其他內 部職能進行整合。 環保政策;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策略 8 在策略方面,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目標是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主體為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所制定的策略。 9 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以幫助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 (a) 可合理預期會影響主體發展前景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 請參閲第10段。 (b)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主體業務模式和價值鏈的當前和預期影響; 請參閲第13段。 (c)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主體的策略和決策的影響,包括氣候相關轉型計劃的信息; 請參閲第14段。 (d)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主體報告期間的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的影響,以及在短期、中期 和長期對主體的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的預期影響,披露預期影響時應考慮主體如何將這 些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反映在其財務規劃中;及 請參閲第15段至16段。 (e) 通過考慮主體已識別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主體的策略及其業務模式對氣候相關變化、發展及不 確定性的氣候韌性。 請參閲第22段。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 10 主體應披露信息,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可合理預期會影響主體發展前景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具體而言,主體應: (a) 描述可合理預期會影響主體發展前景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b) 針對主體識別的每項氣候相關風險,說明主體將該風險認定為氣候相關物理風險或是氣候相關轉型 風險; (c) 針對主體識別的每項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明確其可合理預期產生影響的時間範圍,即短期、中期 還是長期;及 (d) 解釋主體如何定義「短期」、「中期」和「長期」,以及這些定義如何與主體用於策略決策的計劃時間 範圍相聯繫。 業務模式和價值鏈 13 主體應披露信息,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其業務模式和價值鏈的當前和預期影響。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 (a)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主體業務模式和價值鏈的當前和預期影響的描述;及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b) 主體的業務模式和價值鏈中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集中領域的描述。 策略和決策 14 主體應披露信息,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其策略和決策的影響。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 (a) 主體當前和計劃在其策略和決策中如何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信息,包括計劃如何實現其設定 的任何氣候相關目標,和法律法規要求實現的任何目標。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 (i) 主體業務模式的當前和預期變化,包括其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資源配置; (ii) 當前和預期的直接緩解和適應措施; (iii) 當前和預期的間接緩解和適應措施; (iv) 主體的氣候相關轉型計劃,包括在制定轉型計劃時使用的關鍵假設以及主體的轉型計劃所依賴 因素的信息;及 (v) 主體計劃如何實現任何氣候相關目標,包括任何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氣候變化政策; 新地減碳策略;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段落 描述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頁數)和備註 14 (b) 主體目前和計劃如何為根據第14(a)段披露的活動配置資源的信息;及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c) 根據第14(a)段披露過去報告時期的各項計劃進度的定量和定性信息。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 15 主體應披露信息,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 (a)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主體報告期間的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的影響(當前財務影響);及 請參閲第16段。 (b)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對主體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的預期影響,並考 慮主體如何將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反映在其財務規劃中(預期財務影響)。 請參閲第16段。 16 具體而言,主體應披露以下定量和定性信息: (a) 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如何影響該實體報告期間的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b) 第16(a)段中識別的將導致下一年度報告期間相關財務報表中報告的資產和負債帳面金額存在重大 風險而須作出關鍵調整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 (c) 基於該實體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策略,主體預計其財務狀況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將如何變化, 並考慮以下因素: (i) 主體的投資和處置計劃,包括主體尚未簽訂合同的計劃;及 (ii) 主體實施策略所計劃的資金來源;及 (d) 基於主體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策略,主體預計其財務業績和現金流量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將 如何變化。 氣候韌性 22 主體應披露信息,通過考慮主體已識別的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主體的策略和業務模式對氣候相關的變化、發展和不確定性的 韌性。主體應使用氣候相關情景分析評估其氣候韌性,評估方法應與主體的情況相匹配。提供定量信息時,主體可以披露單個數值或區間範圍。具體而言,主 體應披露: (a) 主體截至報告日對氣候韌性的評估,該評估應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 (i) 主體的評估對其策略和業務模式的影響(如有),包括主體需要如何應對氣候相關情景分析中 識別的影響; (ii) 主體在評估其氣候韌性時考慮的重大不確定性領域; (iii) 主體在短期、中期和長期調整其策略和業務模式以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包括: (1) 主體現有財務資源在應對氣候相關情景分析中識別的影響時(包括應對氣候相關風險和利用 氣候相關機遇)的可獲得性和靈活性; (2) 主體重新配置、重新利用、升級或停用現有資產的能力;及 (3) 主體當前和計劃在氣候相關的緩解、適應措施和氣候韌性機遇方面投資的影響;及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b) 如何及何時進行氣候相關情景分析,包括: (i) 主體使用的輸入值信息,包括: (1) 主體用於分析的氣候相關情景,以及使用情景的來源; (2) 分析是否包括各種與氣候相關的情景; (3) 用於分析使用的氣候相關情景是否與氣候相關的轉型風險或物理風險有關; (4) 該實體使用的情景中,是否有與最新氣候變化國際協議相一致的氣候相關情景; (5) 為甚麼主體決定選擇的氣候相關情景與評估主體氣候相關變化、發展或不確定性的韌性有關; (6) 主體在分析中使用的時間範圍;及 (7) 主體在分析中使用的業務範圍;及 (ii) 主體在分析中作出的關鍵假設,包括: (1) 主體營運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氣候相關政策; (2) 宏觀經濟形勢; (3) 國家或區域層面的變數; (4) 能源使用和組合;及 (5) 技術發展;及 (iii) 進行氣候相關情景分析的報告時期。 我們的匯報方式(1); 為環境創造價值(15-39) 風險管理 24 在風險管理方面,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目標是讓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了解主體識別、評估、優先考慮和監控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流程,包括這些流 程是否及如何被整合至並影響主體的整體風險管理流程。 25 為實現此目標,主體應披露以下信息: 我們的 匯報方式 可持續發展督導 委員會的話 我們 的業務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為 環境 創造價值 為 員工 創造價值 為 顧客 創造價值 為 供應鏈 創造價值 為 社群 創造價值 附錄 VII 103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 可持續發展報告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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