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報告-2023/24

GRI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約 》 十項原則 報告載有 相關資料的 部分(頁數) 備註/省略 405-1 管治組織和員 工的多元性 附錄III—可持 續發展表現概 覽(101-110) 有關集團董事局多元化 的詳情,請參閱集團 2023/24年報第145- 155頁 的 《董事個人資 料》 。 GRI 406:不歧視(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六 為員工創造價 值(46-55) 406-1 歧視事件以及 組織採取的改 善行動 為員工創造價 值(46-55) 報告年內並無相關的違 規事件。 GRI 408:童工(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五 為員工創造價 值(46-55); 為供應鏈創造 價值 (70-82) 408-1 營運據點和供 應商使用童工 之重大風險 為員工創造價 值(46-55); 為供應鏈創造 價值 (70-82) 在報告年內,我們的業 務和供應商並無發生童 工或強迫勞動事件。 GRI 409:強迫或強制勞動(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四 為員工創造價 值(46-55); 為供應鏈創造 價值 (70-82) 409-1 具強迫或強制 勞動事件重大 風險的營運據 點和供應商 為員工創造價 值(46-55); 為供應鏈創造 價值 (70-82) 在報告年內,我們的業 務和供應商並無發生強 迫或強制勞動事件的重 大風險。 GRI 413:本地社區(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一、 八 為社群創造價 值(83-95) 413-1 進行社區參與、 社會影響評估 及社區發展計 劃的營運活動 原則一 為社群創造價 值(83-95) 我們所有社區投資及參 與屬於集團層面管理的 事項。 GRI 414:供應商社會評估(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5-15) ; 為供應鏈創造 價值 (70-82) 414-1 使用社會標準 篩選的新供應 商 為供應鏈創造 價值 (70-82) GRI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約 》 十項原則 報告載有 相關資料的 部分(頁數) 備註/省略 GRI 416:顧客健康與安全(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為顧客創造價 值 (56-69) 416-1 評估產品與服 務類別對健康 和安全的衝擊 為環境創造價 值(16-45); 為顧客創造價 值 (56-69) 416-2 違反有關產品 及服務的健康 和安全法規的 事件 不適用 報告期內並無相關的違 規事件。 GRI 418:客戶私隱(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為顧客創造價 值 (56-69) 418-1 經證實侵犯客 戶隱私或遺失 客戶資料的投 訴 不適用 報告期內並無關於侵犯 客戶私隱或遺失客戶資 料而經查明屬實的投訴。 GRI 419:遵守社會及經濟領域的法規(2016) GRI 3 : 重大議 題2021 3-3管理重大 議題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5-15) 419-1 違反社會及經 濟領域的法律 規定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5-15) 我們視遵守法規為基本 要求,並要求所有員工 及供應商遵守所有適用 的法律和法規。報告期 內並無在香港的社會及 經濟範疇違反法律和法 規。 GRI準則 指標 其他已識別 的重要範疇 《聯合國 全球契約 》 十項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 省略 不適用 風險管理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5-15) 不適用 創新 為環境創造價值(16-45); 為員工創造價值(46-55); 為顧客創造價值 (56-69);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 (70-82); 為社群創造價值(83-95) 不適用 可持續融資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5-15) 不適用 可持續建築 為環境創造價值(16-45); 為顧客創造價值 (56-69) 不適用 社會共融與 暢達度 為顧客創造價值 (56-69); 為社群創造價值(83-95) < 118 > 我們的 匯報方式 可持續發展督導 委員會的話 我們的 業務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為環境 創造價值 為員工 創造價值 為顧客 創造價值 為供應鏈 創造價值 為社群 創造價值 附錄 V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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