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2/23
GRI 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約》 十項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404-1 每名員工每年接受 培訓的平均時數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404-3 定期接受績效及職 業發展檢核的員工 百分比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GRI 405:員工多元化與平等機會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原則六 為員工創造價值(35-42) 405-1 管治組織和員工的 多元性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有關集團董事局多元化的詳 情,請參閱集團2022/23年報 第156-167頁 的 《董事個人資 料》 。 GRI 406:不歧視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原則六 為員工創造價值(35-42) 406-1 歧視事件以及組織 採取的改善行動 為員工創造價值(35-42) 報告期內沒有相關的違規事件。 GRI 413:本地社區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原則一、 八 為社群創造價值(62-72) 413-1 進行社區參與、社 會影響評估及社 區發展計劃的營運 活動 原則一 為社群創造價值(62-72) 我們所有社區投資及參與屬於 集團層面管理的事項。 GRI 414:供應商社會評估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5-12) ;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 (54-61) GRI 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約》 十項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414-1 使用社會標準篩選 之新供應商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 (54-61) GRI 416:顧客健康與安全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為顧客創造價值(43-53) 416-1 評估產品與服務類 別對健康和安全的 衝擊 為環境創造價值(13-34) ; 為顧客創造價值(43-53) 416-2 違反有關產品及服 務的健康和安全法 規的事件 不適用 報告期內沒有相關的違規事件。 GRI 418:客戶私隱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為顧客創造價值(43-53) 418-1 經證實侵犯客戶隱 私或遺失客戶資料 的投訴 不適用 報告期內並無關於侵犯客戶私 隱或遺失客戶資料而經查明屬 實的投訴。 GRI 419:遵守社會及經濟領域的法規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5-12) 419-1 違反社會及經濟領 域的法律規定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5-12) 我們視遵守法規為基本要求, 並要求所有員工及供應商遵守 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報告 期內並無在香港的社會及經濟 範疇違反法律和法規。 94 我們的 業務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為員工 創造價值 為顧客 創造價值 為供應鏈 創造價值 為社群 創造價值 附錄 V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2/23 為環境 創造價值 我們的 匯報方式 可持續發展督導 委員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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