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tainability Reports 2019 20
403-6 工作者健康 促進 為員工創造價值(17-21) ;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30-35) 403-7 預防和減輕與 業務關係直接 相關聯之職業 安全衛生的 衝擊 為員工創造價值(17-21) ;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30-35) 403-8 職業安全衛生 管理系統所涵 蓋之工作者 為員工創造價值(17-21) ;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30-35) GRI 404:訓練與教育(2016) 管理方式 原則六 為員工創造價值(17-21) 404-1 每名員工每年 接受培訓的平 均時數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46-48) GRI 405:員工多元化與平等機會(2016) 管理方式 原則六 為員工創造價值(17-21) 405-1 管治組織和員 工的多元性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46-48) 有關集團董事會多元化的 詳情,請參閱集團 2019/20 年報第143-153 頁的《董事 個人資料》 。 GRI 413:本地社區(2016) 管理方式 原則一、 八 為社群創造價值(36-42) 413-1 進行社區參 與、社會影響 評估及社區發 展計劃的營運 活動 原則一 為社群創造價值(36-42) 社區投資及參與屬於集團 層面的事項,因此報告涵 蓋的所有業務均有實行本 地社區參與。 GRI 416:顧客健康與安全(2016) 管理方式 為顧客創造價值(22-29) 416-2 違反有關產品 及服務的健康 和安全法規的 事件 不適用 報告期內沒有相關的違規 事件。 GRI 418:客戶私隱(2016) 管理方式 為顧客創造價值(22-29) 418-1 經證實侵犯客 戶隱私或遺失 客戶資料的 投訴 不適用 報告期內並無關於侵犯客 戶私隱或遺失客戶資料而 經查明屬實的投訴。 GRI 419:遵守社會及經濟領域的法規(2016) 管理方式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5-8) 419-1 違反社會及經 濟領域的法律 和規定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5-8) 我們視遵守法規為基本要 求,並要求所有員工及供 應商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 和法規。報告期內並無在 香港的社會及經濟地區違 反法律和法規(如有)。 產品及服務標籤 G4- CRE8 與新建築項目、 物 業 管 理 、 物業使用及重 建有關的可持 續發展認證、 評級及標誌計 劃 的 類 型 和 數目 為環境創造價值(9-16) ; 為顧客創造價值(22-29) 附錄 V – GRI準則內容索引 – 核心選項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2019/20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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