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2/23
GRI 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約》 十項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303-3 取水量 為環境創造價值(13-34) ;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303-5 耗水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請參閱上文303-1的備註。 GRI 305:排放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原則七、 八、九 為環境創造價值(13-34) 我們向持份者分發可持續發展 報告,向他們報告環境議題相 關事宜。 305-1 直接 (範疇一) 溫室氣體排放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直接排放包括燃料、柴油、 汽油、天然氣和製冷劑。溫室 氣體排放的估算方法參考 《香港建築物的溫室氣體排放 及減除的審計和報告指引》 (2010年版)及《工業其他行業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 報告指南 (試行)》。 305-2 能源間接 (範疇二) 溫室氣體排放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請參閱上文305-1的備註。 間接排放包括購買電力和煤氣。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 (範圍二) - 基於市場的方法所使用的購買電 力的排放系數是參考中電及港燈 於2022年公布的資料,而購買 煤氣的排放系數是參考煤氣公司 於2022年發布的資料。而間接 溫室氣體排放量 (範圍二) -基於 位置的方法所使用的購置電力 排放系數是參考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附錄二:環境關鍵績 效指標匯報指引》的全港預設排 放系數。 內地購買熱力排放系數則參考 《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 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試 行) 》。 GRI 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約》 十項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305-3 其他間接 (範疇三) 溫室氣體排放量 為環境創造價值(13-34) ;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我們目前披露了商務航空旅程 的範圍三溫室氣體排放量。該 計算使用了國際民航組織的碳 排放計算器。 在報告年內,我們聘請了第三 方顧問研究我們的範圍三溫室 氣體排放量。數據收集正在進 行中,並期望可於不久的將來 披露結果。 305-4 溫室氣體排放密 集度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305-5 溫室氣體排放減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GRI 306:廢棄物 (2020)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原則七、 八、九 為環境創造價值(13-34) ;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 (54-61) 我們向持份者分發可持續發展 報告,向他們報告環境議題相 關事宜。 306-1 廢棄物的產生與廢 棄物相關顯著衝擊 為環境創造價值(13-34) 在報告年內,集團沒有產生重 大有害廢物。 306-2 廢棄物相關顯著衝 擊之管理 為環境創造價值(13-34) 請參閱上文306-1的備註。 306-3 廢棄物的產生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請參閱上文306-1的備註。 306-4 廢棄物的處置轉移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306-5 廢棄物的直接處置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概覽 (78-86) 一般廢物會被送往堆填區,而 建築和拆卸廢物則送往公眾填 料、分類設施或堆填區。有害 廢物由持牌廢物回收商收集和 回收。 GRI 307: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遵守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議題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5-12) 我們向持份者分發可持續發展 報告,向他們報告環境議題相 關事宜。 307-1 違反環境方面的法 律和規定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5-12) 報告期內沒有與環境法律和規 定有關的重大違規事件。 92 我們的 業務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為員工 創造價值 為顧客 創造價值 為供應鏈 創造價值 為社群 創造價值 附錄 V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2/23 為環境 創造價值 我們的 匯報方式 可持續發展督導 委員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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