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 新鴻基地產可持續發展報告
Appendix V GRI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 約》十項 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GRI 405:員工多元化與平等機會(2016 )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六 為員工創造價值 (22-27) 405-1 管治組織和員工 的多元性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有關集團董事局多元化的詳 情,請參閱集團2021/22年 報第152-163頁 的 《董事個 人資料》 。 GRI 406: 不歧視 (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六 為員工創造價值(22-27) 406-1 歧視事件以及組 織採取的改善 行動 為員工創造價值(22-27) 報告期內沒有相關的違規事 件。 GRI 413:本地社區(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 一、八 為社群創造價值(45-53) 413-1 進行社區參與、 社會影響評估及 社區發展計劃的 營運活動 原則一 為社群創造價值(45-53) 我們所有社區投資及參與屬 於集團層面管理的事項。 GRI 414:供應商社會評估(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5-9) ;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38-44) 414-1 使用社會標準篩 選之新供應商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38-44) GRI 416:顧客健康與安全(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為顧客創造價值(28-37) GRI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 約》十項 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416-2 違反有關產品及 服務的健康和安 全法規的事件 不適用 報告期內沒有相關的違規事 件。 GRI 418:客戶私隱(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為顧客創造價值(28-37) 418-1 經證實侵犯客戶 隱私或遺失客戶 資料的投訴 不適用 報告期內並無關於侵犯客戶 私隱或遺失客戶資料而經查 明屬實的投訴。 GRI 419:遵守社會及經濟領域的法規(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5-9) 419-1 違反社會及經濟 領域的法律規定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5-9) 我們視遵守法規為基本要 求,並要求所有員工及供應 商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 規。報告期內並無在香港的 社會及經濟範疇違反法律和 法規。 產品及服務標籤 G4- CRE8 與新建築項目、 物業管理、物業 使用及重建有關 的可持續發展認 證、評級及標誌 計劃的類型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 為顧客創造價值(28-37) 附錄 V 71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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