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 新鴻基地產可持續發展報告

GRI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 約》十項 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GRI 302:能源(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七、 八、九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我們向持份者分發可持續發 展報告,向他們報告環境議 題相關事宜。 302-1 機構內部的能源 消耗 我們的匯報方式(1) ;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302-3 能源強度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302-4 減少能源消耗 我們的匯報方式(1) ;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G4- CRE1 建築物能源強度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GRI 303:水與放流水(2018)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七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詳情請參閱集團的 環保政 策 。 303-1 共享水資源之相 互影響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我們的業務並不需要大量用 水。本報告所涵蓋的範圍均 使用市政供水。所有營運排 放的用水都會被輸送到本地 的市政污水系統。 303-2 與排水相關衝擊 的管理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請參閱上面關於303-1的註 釋。 303-5 耗水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請參閱上面關於303-1的註 釋。 G4- CRE2 建築物水強度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GRI 305:排放(2016)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七、 八、九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我們向持份者分發可持續發 展報告,向他們報告環境議 題相關事宜。 GRI準則 指標 詳情 《聯合國 全球契 約》十項 原則 報告載有相關資料的部分 (頁數) 備註/省略 305-1 直接(範疇一) 溫室氣體排放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直接排放包括燃料、柴油、 汽油和天然氣。溫室氣體排 放的估算方法參考《香港建 築物的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除 的審計和報告指引》(2010 年版)及《工業其他行業企 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 報告指南(試行)》。 305-2 能源間接(範疇 二)溫室氣體排 放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請參閱305-1的備註。間接 排放包括購買電力和煤氣。 購買電力的排放系數是參考 中電及港燈於2 0 2 1年公布 的資料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附錄二:環境關鍵 績效指標匯報指引》,而購 買煤氣的排放系數是參考 煤氣公司於2 0 2 1發布的資 料。內地購買熱力排放系數 則參考了《工業其他行業企 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 報告指南(試行) 》。 305-4 溫室氣體排放密 集度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305-5 溫室氣體排放 減量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G4- CRE3 建築物溫室氣體 排放強度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GRI 306:廢棄物(2020) GRI 3: 重大議題 2021 3-3 管理重大 議題 原則七、 八、九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38-44) 我們向持份者分發可持續發 展報告,向他們報告環境議 題相關事宜。 306-1 廢棄物的產生與 廢棄物相關顯著 衝擊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306-2 廢棄物相關顯著 衝擊之管理 為環境創造價值(10-21) 306-3 廢棄物的產生 附錄 III — 可持續發展表現 概覽(58-63) 附錄 V 69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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