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2 新鴻基地產可持續發展報告
委員會 主要職責 能源優化委員會 監察我們的物業投資項目使用能源的情況;監督集 團的能源、水及溫室氣體排放表現,以及相關目標 的進展 人力資源委員會 加強及優化集團的人力資源政策 職安健委員會 監督健康及安全事務,涵蓋集團所有建築工地及管 理的物業 資訊科技管治督導委員會 管理客戶資料及資訊隱私 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 監察我們的社區投資項目及夥伴合作計劃 集團一直堅守「以心建家」的信念,為履行我們的企業使命,我們將環境、社 會及管治(ESG)因素融入決策過程中;我們通過相關策略和政策,確立了穩 健的企業管治,以支持集團的長遠發展。集團致力透過不同的溝通渠道與我們 的持份者積極互動,與此同時,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持續監督可持續發展策 略的發展步伐,從而為我們的持份者創造價值,促進可持續發展。 企業管治 董事局負責指導集團的整體策略及發展方向,當中包括我們的可持續發展及氣 候相關策略及措施,並透過執行委員會監察及審查集團所有業務實踐企業管治 的情況,以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及確保符合法規。 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由李家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葉廸奇、梁乃鵬及王于 漸。委員會協助董事局檢討及維持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成效,同時 仔細評估各項風險因素,包括ESG相關風險,並在決策過程中考慮這些因素。 有關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可在集團及香港聯合交易所的網站查閱。 集團與持份者保持定期及積極的溝通,並適時披露準確資訊,務求對公眾的透 明度達至高水平。我們穩健的企業管治及所作努力得到了業界的認可,並獲得 了多個國際和地區獎項,包括 FinanceAsia「亞洲最佳地產公司」,以及《亞 洲企業管治》雜誌2021年度亞洲卓越大獎的「亞洲最佳CEO」及「最佳投資者 關係公司」。有關集團所獲得獎項的完整清單,請參閱我們的 公司網站 或 本報 告的 附錄一 。 有關集團企業管治架構及實務的詳細資料,請參閱2021/22年報的 《企業管治 報告書》 部 分。 我們如何推動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事務的管治 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由集團委任,負責監察及管理日常營運中的可持續發展 事宜。委員會由一位集團執行董事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執行委員會代表及主要 部門的高級經理。委員會的職責包括監督集團可持續發展策略的實施情況、更 新可持續發展政策、監察集團的可持續發展表現和目標及審視持份者的意見。 委員會亦負責評估集團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包括氣候相關風險。有關集團參考 TCFD建議對氣候風險及機遇的詳細披露,可參閱本報告的 《為環境創造價值》 部分。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審視可持續發展事宜,並在有需要時定期向董事 局匯報,以供決策之用。 為進一步推動可持續發展,我們成立了多個委員會,由來自不同背景的專家及 代表參與,更有效地管理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相關事宜。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 可持續發展報告 2021/22 5 我們如何推動 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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