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 新鴻基地產可持續發展報告

反貪污 集團致力維護最高的與管治和誠信標準,對價值鏈上各種形式的貪污及賄賂行為 採取零容忍態度。在董事局監督下,我們確保遵守《防止賄賂條例》;同時亦在 集團的防止賄賂及反貪污政策、紀律守則和供應商紀律守則中清楚列明反貪污標 準。例如,我們規定員工不得向任何業務夥伴(包括供應商和承辦商)索取、 收受或提供利益、禮物或款待。每位員工參加入職培訓時,我們都會清楚表達以 上要求,員工亦可以隨時在集團的內聯網及網站閱讀相關政策。為了向所有董事 和員工宣揚符合商業道德的行為和加強他們的認知,我們會定期提供內部進修課 程,講解適用於業界的道德標準和反貪污措施。我們於年內邀請廉政公署舉行倡 廉講座,也為董事提供有關反貪污和商業道德的額外培訓材料。在報告年內,共 有超過7,500名員工參加上述培訓。 我們竭盡全力禁止在供應鏈出現任何腐敗、洗錢、勒索、反競爭、欺詐或作虛假 聲明等不當行為。為確保所有供應商和承辦商明白及遵守我們的防止賄賂及反貪 污政策,我們將該政策上傳至集團的網上供應商平台。投標公司必須申報任何可 能存在或明顯的利益衝突。如有供應商涉及任何實際或懷疑的貪污活動,我們會 暫停讓該供應商投標或將其剔出認可供應商名單。在報告年內,集團並沒有在知 情的情況下,與任何違反我們的防止賄賂及反貪污政策的供應商或承辦商合作。 集團設有舉報機制,供集團內外的持份者報告任何涉嫌不當行為、舞弊、不合 適、不道德或不公平待遇的個案。員工亦可透過建議箱提出意見。審核及風險管 理委員會負責檢討舉報機制,內務部主管和內部稽核部主管則負責執行和監察該 機制。重大問題會交由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查。如有懷疑貪污或涉嫌其他刑 事罪行,我們會向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或相關的執法機構 報告,以決定最適當的處理方法。在報告年內,集團並無與行為守則以及反貪污 及競爭法例有關的重大違規事件。 穩健的企業管治是我們反貪污工作的基礎。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集團企業管治架構 及常規的資料,請參閱2020/21年報 《企業管治》章節 。 競爭 公平競爭是建立審慎和公平的供應鏈的基礎。我們根據《競爭條例》,全力禁止 任何反競爭行為。為防止招標過程出現圍標,我們定期更新並評估經審批及合資 格的認可公司清單。只有在我們認可清單上的公司才會獲邀請投標,我們亦會在 所有招標文件列明有關反合謀的要求。我們會嚴格控制獲邀入標公司的數目,以 確保招標過程有競爭的空間。所有投標者必須提交一份有關誠信和反合謀的確認 信,聲明其營運沒有任何反競爭行為。此外,我們邀請外間的專業人士舉辦網上 研討會,提高員工對反競爭行為的認知。 39 為供應鏈創造價值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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