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監控
(摘自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2010/11年年報,資料截至2011年9月15日)
董事局有責任維持穩健及有效之內部監控系統,以保障集團財產及利益相關者之權益,及檢討該等系統之效率。董事局不時檢討集團之內部監控系統。該系統的設計是為集團提供適度而非絕對的運作保障,以減少誤差或損失,以及控制營運故障的風險。
監控系統包括一個成熟的組職架構,清楚說明各單位之責任及權力,用以保障資產不會被不當使用,維持妥善賬目及確保遵守各項規則。
董事局對集團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內部監控作出檢討,範圍包括財務、營運和法規監控,以及風險管理功能。董事局參考審核委員會、執行管理層以及內部和外聘核數師作出之評價,從而對內部監控之效益作出評估。年度之檢討亦考慮到本公司在會計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的資源、員工資歷及經驗是否足夠,以及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及有關預算是否充足。
內部稽核部奉行強調風險監控之方針。對不同的審核部分給予風險評級及制定權衡風險的審核方案,對較高風險的部分給予優先及適時之審核。該部門對集團日常財務及運作進行定期之檢討。審核委員會會審閱主要查核結果及監控缺點(如有)之總結。內部稽核部因應審核委員會之建議就同意落實的跟進事宜作出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