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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權力的授權

(摘自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2010/11年年報,資料截至2011年9月15日)

董事局負責指引及批准集團業務之整體策略。由於集團之業務繁多,日常運作及策略執行之責任則授權予管理層。董事局就管理層的權力給予清晰指引,並定期檢討授權予管理層之職能,以確保該等授權合適並持續符合本集團整體之利益。

所有委員會均有訂立特定職權範圍,清楚列明各委員會之權力及責任。所有委員會均須按照其職權範圍規定向董事局匯報其決定、調查結果或建議,並在若干特定的情況下,在實行前徵求董事局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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