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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2010/11年年報,資料截至2011年9月15日)
維持高水平的商業道德標準及企業管治一直是集團其中一項首要的工作。集團堅信憑著開明及盡責的態度經營業務及奉行良好之企業管治,可獲得最大回報,從而提升集團及股東的長遠利益。
企業管治常規
嚴格的企業管治可以提高本集團可信性及透明度,從而增強股東及公眾對本集團之信心。除了本公司主席因另有要務而未能出席本公司2010年股東週年大會外,本公司在回顧年內已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
為確保本公司能遵守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不斷監察及檢討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
董事局 執行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及董事委任 審核委員會及問責 內部監控 董事局權力的授權 與股東之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