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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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委員會及問責

(摘自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2010/11年年報,資料截至2011年9月15日)

董事局有責任就集團的表現及前景作出平衡及清晰的評核。董事亦承認其責任以持續經營之基礎編制集團之賬目,以提供集團真確及公正之財政狀況及其他涉及股價敏感資料的通告及須予披露的財務資料。管理層向董事局提供充分的有關資料及紀錄,讓董事局可以執行上述之職務。

按照上市規則第3.21條規定,審核委員會於1999年成立,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家祥博士出任委員會主席。委員會其他成員為葉廸奇先生及黃奕鑑先生。所有成員皆為非執行董事,而大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現任核數公司的前任合夥人並沒有於離任或不再擁有該公司任何財務利益起計一年內擔任審核委員會的成員。

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包括:

  • 審閱向董事局提交之本集團年度報告和賬目、及中期報告內之財務資料;
  • 檢討本集團之財務監控、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
  • 確保管理層已履行職責建立及維持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包括考慮本公司在會計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的資源、員工資歷及經驗是否足夠,以及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及有關預算又是否充足;
  • 對內部監控事宜的重要調查結果進行研究;
  • 檢討內部核數計劃及確保其職能具有足夠資源及有效地運作;
  • 檢討集團之財務及會計政策及實務;
  • 審閱外聘核數師給予管理層的函件及向管理層提出的疑問,及檢討管理層作出的回應;
  • 就有關管治守則的事宜向董事局匯報;及
  • 如有需要,會就核數的相關事宜與外聘核數師進行會議討論,管理層須在適當時避席。

審核委員會獲提供充足資源以履行其職責,其職權範圍登載於本公司之網站上。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年度內,審核委員會召開三次會議,以下是各成員的出席記錄:

委員會成員 出席會議次數/全部會議次數
李家祥 3/3
葉廸奇 3/3
黃奕鑑 3/3

董事局與審核委員會對甄選、委任、辭任或罷免外聘核數師事宜並沒有意見分歧。

於回顧年度內,審核委員會檢閱了集團之中期及全年業績,並對財務報告及其他報告作出討論及審批。委員會亦檢討集團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內部審核工作和討論該年度之審核方案。

審核委員會就外聘核數師在聘用期間對集團提供的核數及非核數服務作出監察,及確保當中的非核數服務並不會削弱外聘核數師之獨立性或客觀性。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年度及隨後直至本年報之日止之期間內,本集團已從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收到其獨立性的確認,此獨立性並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的獨立性要求。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年度,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提供的核數和非核數服務所收取之費用分別約為港幣一千二百萬元及港幣六百萬元。非核數服務主要包括稅務諮詢、檢討服務、顧問服務及其他報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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